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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对一名民警的评价


抚州市公安局:

    金巢分局长岭派出所干警龚飚同志,自从派为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辖区民警入驻我院警务室以来,树立了良好的公安干警形象,得到了全院师生的高度赞誉和肯定,不愧为“邱娥国”式的好民警,为此,我们对龚飚同志提出表扬。龚飚同志特殊表现如下:
    一、龚飚同志自进驻我院警务室工作以来,以共产党和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把满腔忠诚倾注于公安事业,并积极配合院保卫部门,对我院安全工作时刻关心,在学校树立了一个新时期“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从我院警务室成立至今,无论早晚,几乎每天都要来我院警务室值勤、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他常说:“值班时我在派出所上班,不值班时我在学校警务室上班,但无论白天、晚上我每天都会来警务室,来学校巡查”。龚飚同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将自己大部分休息时间,奉献给我院的和谐平安建设上,把我院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己任。
    二、积极帮助我院整顿周边环境:以前我校周边环境很差,牛皮癣、小广告牌在我校大门口到处都是,校门口摊点乱摆放很严重。自从龚飚同志来警务室后,大力整顿,将这些牛皮癣、小广告牌全部清除,并对周边小商店店主进行思想教育。我校地处东临公路旁,属城乡结合部,治安环境复杂,多次有外来人员不服从学校管理,强行进入校园。每次龚飚接到报警总是及时赶到,对外来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心悦诚服。龚飚同志曾多次向我保卫处领导承诺:“不管学校发生任何治安大事小事,也不论白天晚上,一定要电话及时通知他,我会十分钟内赶到学校”,“小事不处理好,有可能酿成大事情。”高校的安全离不开学生的积极参与,只有发挥全体学生主观能动性,学校的安全工作才能真正做好,因此龚飚同志经常主动找学生沟通,对我院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要求学生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要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
    三、积极开展消防进校园活动:龚飚同志在坚持对我院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提出高校要真正做到无消防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思想防”的观念,要在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技能上下功夫。为此,2007年12月26日,在市消防支队参与下,我院成功举办了大型灭火联合演习,在实践中确实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消防实际操作技能。龚飚同志从策划、预演、到正式演习都全面参与,为我院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坚实基础。龚飚同志并积极参与我校安防建设,献计献策:在我院安装监控设施时,龚飚同志多次到我校实地查看,提出宝贵建议,要求我院安装时,除重要设施以外,重点部位应放在学生公寓,并要把所有的学生公寓楼全部监控起来,指出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四、龚飚同志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时刻铭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记挂在心上,想师生所想、急师生所急,以火热的心和真挚的情帮助了无数学生,及时缓解学生思想压力,赢得了学校老师、学生的尊敬和爱戴,架起了一座警民沟通的桥梁。积极为社会作贡献。在实际工作中,他不断强调“服务”意识。他常说:“我们不光要打击违法犯罪,为学校创造平安、和谐的良好育人环境,更要服务广大师生,要通过改善自己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好服务工作,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优化学校育人环境,警民共同建设和谐平安学校”。龚飚同志忘我的工作精神,也曾受到家庭的不理解,他经常在警务室工作到深夜,家里会打电话催他回家,但龚飚同志说:“家庭的理解、支持固然重要,但我既然来到这里,就要把工作干好。我所做的一切,广大师生是不是满意,是不是理解更重要。为学校服务是我作为一个民警特别是一个社区民警的天职”!
    龚飚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民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真正做到了爱岗敬业,严于律己,乐于奉献;作为一名驻校民警:他真正做到一心为全体师生办实事,办好事,保一方平安。在龚飚同志积极协助配合下,我院近两年来无重大治安事故,学校教职工及其家属遵纪守法、无犯罪行为、无群体性事件、无涉法涉诉上访事件、无人员参与法轮功及非法邪教组织。没有发生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没有发生影响学校稳定和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事故,切实维护了校园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连续两年评为南昌大学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并受到南昌大学的特殊嘉奖。这一切的荣誉与龚飚同志的努力以及奉献有着密切的关连。希望全校师生以龚飚同志为榜样,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作出更大的贡献。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
发布时间:2008年7月4日16:29
信息类别:工作动态
信息来源:抚州市公安局
发 布 人:抚州市公安局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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