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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机关配发全国统一的人民警察证


    2007年1月31日,就我省公安机关配发全国统一人民警察证事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省公安厅人事处领导就相关问题向记者予以了介绍。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式样

    为规范我省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激发公安民警的荣誉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我省公安机关将在2007年2月1日首批在省公安厅机关和南昌市公安局配发全国统一人民警察证,到今年7月1日前全省公安机关将全部配发完毕。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公安民警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版式人民警察证进行值勤执法活动。

    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公民则应积极配合公安民警的工作。人民警察证既是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的基本保障,也是公安机关深化警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标志。长期以来,由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民警使用的警察证的名称、外观和内容不一致,在执行任务和执法活动不便于人民群众识别,造成不少犯罪分子假冒警察,危害社会治安。

    全国公安机关统一配发和使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在新中国公安史上尚属首次,是建国以来首次全国统一版本、统一标准制作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这是公安机关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落实“四统一、五规范”(即:统一考录制度、训练标准、纪律要求、外观标识,规范机构设置、职务序列、编制管理、执法执勤、行为举止,这里其中就包括统一人民警察证件的内容以及统一警车、派出所外观标识等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不仅有利于规范公安机关内务建设,切实树立优良警风,也有利于群众识别公安民警身份,及时获得服务、帮助;有利于社会各界了解公安机关职能,有效监督公安工作;有利于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同时,也便于遏制假冒警察违法犯罪,加大防范打击力度。

    新的全国统一人民警察证更加科学、严谨,更显权威性。一套完整的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必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人民警察证在防伪技术和科技含量上也达到了当今国内外先进水平。证件背面的大写“CHINAPOLICE”字样,在日光和紫光灯下变色,证件上覆有激光防伪膜,并采用最先进的印刷工艺进行印刷。

    统一配发人民警察证是我省警界内外和人民群众都比较关注的一件大事。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严把“进口”、纯洁队伍,加强内务建设,规范执法活动,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意识,增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意识,树立江西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今后请新闻单位和人民群众对我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警察证进行监督。

    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还对人民警察证的制作、使用、管理、防伪及其法律效力等问题做了详尽的解答。


 


发布时间:2007年4月10日10:40
信息类别:公告栏
信息来源:抚州市公安局
发 布 人:抚州市公安局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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