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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全市信息网络安全状况和计算机病毒疫情调查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单位和联网单位:

  为掌握我市信息网络安全和计算机病毒疫情现状,普及信息网络安全知识,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用户安全防范意识,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信息网络安全状况和计算机病毒疫情调查活动的通知》(公信安[2006]510号)精神,市公安局定于2006年6月8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息网络安全和计算机病毒疫情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此次调查活动由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主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承办。
    
  二、调查对象

  此次活动的调查对象主要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金融证券、能源交通、教育科研等重要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和使用单位;各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单位和联网单位。调查内容为上述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和计算机病毒疫情现状。
   
  三、调查方式

  1、被调查对象采取网上在线填写调查表的方式,在新浪网科技频道开设网上在线调查专区(tech.sina.com.cn/focus/survey_06/index.shtml),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www.antivirus-china.org.cn)和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www.avai.com.cn)开设在线调查专栏。

  2、在线填写调查表有困难的,各被调查单位可在网上在线调查专区下载调查表填报。把填写好的调查表(含病毒查杀日志)电子版发送到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邮箱:csdzy1689@126.com.,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汇总各有关单位报送的调查表后统一上报省公安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和计算机病毒疫情调查活动,对全面掌握我市信息网络安全和计算机病毒疫情状况,对加强我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十分重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开展调查活动,如实填报本单位有关情况。

  (二)以调查活动为契机,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要以调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组织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通过调查活动,尽快建立全市防病毒反入侵的联防协作机制,畅通联络渠道,及时互通信息网络安全动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被调查单位要按要求填报并及时报送调查情况。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3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或将填好的调查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

  联系人:陈胜东,联系电话:0794-8224333转2024

                      抚州 市 公 安 局
                                        二 〇 〇 六 年 六 月 十九 日


发布时间:2006-9-14 10:46
信息类别:公告栏
信息来源:抚州市公安局
发 布 人:抚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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